数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
数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
第一条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,应保持肃静、文明、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,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。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,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定。做任何事都要思想集中,切不可粗心大意。
第二条 实验教师亦应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,并有义务教育学生注意安全,服从统一管理,防止事故隐患。
第三条 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要经常查看和维修,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,不能及时排除时,要及时报知实验室主任和主管院长,组织力量尽快排除。
第四条 实验室必须备有灭火器,平时要经常维护,发生火险时,要能用其及时扑救。要保持实验室走廊通畅,不得堆放杂物。如发生火灾要在奋力扑救的同时,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。
第五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制度,室内所有易燃、易爆、有害物品应有专人保管。实验室的易燃易爆物品应保持最低用量,定期检查。
第六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所有仪器设备、工具等,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,并负责联系维修事宜。实验室的物品,特别是试剂要妥善保管,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拿走或带离实验室。
第七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、吃零食或把食具带入实验室内。离开实验室时,必须关好动力、照明电路总闸刀,关好总供水阀门,关好门窗,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岗。
第八条 每逢法定假日,实验室主任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确保假日实验室安全。每学期放假前一周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较彻底的安全检查,并封闭实验室,以确保做好假期实验室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防爆等工作。
第九条 对于实验室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要及时记录,并根据事故大小分别向主管院长或学校写出事故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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